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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沪试点“先旅游后付款” 实质效果待观察 2013年3月28日 15:22 来源:东方网 作者:桑怡 选稿:实习生顾怡勤
近日,上海一旅行社试水“先旅游、后付款”出游新模式,承诺两项以上服务不达标,游客可拒付款。前两批游客共58人对此次旅行颇为满意,无一拒付,令推出此项活动的旅行社信心大增。但针对“先旅游、后付款”模式,许多同行业内却不看好,这条“鲶鱼”的试水效果到底怎样还有待检验。
近来,旅游产品中“零负团费”、在行程中随意增加“枪点”、导游、司机服务态度问题,让许多游客对出游抱有“原生恐惧”。这次新模式的探索,也不乏有市民担心:“会不会是个陷阱”、“不满意是否真的可以不付钱?”
在这项模式中,游客会与旅行社互相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书分4个部分12小项,对游览、车辆、用餐和导游服务做出了具体的标准规定。如果在行程中抓到旅行社的“毛病”,金坛旅行社,有2项以上不达标,游客可以拒绝付款。“但绝不是凭游客的心情来主观判断”,旅行社负责人何一玮这样告诉记者。
但专业人士的声音则不同,对于这样一份承诺书,消保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许多标准都没有量化,比如车厢内有无异味,餐厅环境干净整洁,“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
同样,其他旅行社对于“先旅游后付款”这种旅游产品的推行也并不十分看好。上海中旅国际旅行社市场部的黄经理说,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也没有法定标准的话,要广泛地推广“先消费后付款”困难很大。消费者和旅行社方面相互不信任是这类产品推广过程中的一个重大阻碍。
一些小旅行社更不敢轻易做出这种尝试。逍遥之旅总经理罗旭新认为,推出这种模式的宣传作用大于实际意义。“这种模式强化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由于旅行社大多具备一定规模,如果其利益受到侵害,当面对个别消费者拒绝付款的行为时,旅行社恐怕也会因没有精力,而选择哑巴吃黄连。”
这种新模式是旅行社提升自我服务的尝试,但试水后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