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新闻网讯 明天就是长假了,日前,法院公布一批旅游纠纷案件,提醒大家在游玩时注意安全并学会维权。
孙先生、王小姐要去桂林蜜月旅行,向苏州一旅行社交了费用,但因报名人数少,他们就被旅行社“卖给”了上海。没想到,金坛旅游,在旅游中大巴发生车祸,孙先生受伤。后来,孙先生多次找苏州这家旅行社要求赔偿,但答复都让他们找上海。为此,孙先生把苏州方告上法院。
沧浪法院民二庭庭长周雷:“虽然事故发生在上海旅行社,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但是该旅游合同是原告与苏州旅行社签订的,所以在法院的主持下,由苏州旅行社赔偿消费者5万元。”
近3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旅游消费纠纷案件20多起。因旅游服务不规范、游客维权意识相对薄弱等,旅游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因此,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对主要条款、行程、住宿餐饮等要明确,对明显不合理的条款要敢于说不。
苏州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稚群:“对于相关的一些书面证据,包括出团的说明书,行程表、合同、发票都要妥善保管,如果发生了纠纷,向相关部门投诉的话,可以提供自己的证据。”
苏州新闻记者朱炳南报道。
(责编:陈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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