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旅行社业务策划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核准证书及工商执照的复印件;
2013年1月15日至2月14日。
4.设立地的省级旅游行政打点部分出具的切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划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流程
特此通告。 2.省级旅游行政打点部分审核旅行社的申请质料后,报国度旅游局。
1.旅行社向地点地省级旅游行政打点部分提交本通告“申请质料”的第1、2、3项;
1.试点策划出境旅游业务的申请陈诉;
切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划定的内陆与香港/澳门合伙旅行社。
三、申请期间
3.旅行社创立以来在华积年策划业绩简报;
凭据《内陆与香港/澳门关于成立更细密经贸干系的布置》增补协议九“答允切合条件的内陆与香港/澳门1家合伙旅行社试点策划内陆住民前往香港及澳门以外目标地(不含台湾)的团队出境游业务”的内容,参照《中外合伙策划旅行社试点策划出境旅游业务禁锢暂行步伐》(国度旅游局令第33号),我局自本通告宣布之日起,受理内陆与香港/澳门合伙旅行社申请试点策划内陆住民出境旅游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
,金坛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