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琼珂 通讯员 余甬帆)樊小姐和母亲在张家界游玩,游览峡谷时突遭野猴袭击受伤。克日,经虹口区法院调整,金坛旅行社,樊小姐获赔1108元。
去年11月,樊小姐与母亲介入了某旅行社组团的张家界五日游。行程第四日,樊小姐和母亲按照旅行社布置来到金鞭溪景区。游玩竣事,当行至离出口处300米时,一只野猴溘然冲了上来,抢走樊小姐母亲手里的粉色袋子。樊小姐为此伸手阻拦,被猴子咬伤右手背,所穿羊绒衫也被咬坏。返回上海后,樊小姐与母亲一同至旅行社理论,要求其抵偿损失及返还团费等共计1.2万余元。因协商未果,樊小姐诉至法院。经法官多次协调,最终两边自愿告竣调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