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金坛中北国际旅行社官网,出行旅游请注意选择金坛本地正规旅行社。】

金坛中北国际旅行社
联系我们

郑州14名游客联名诉旅行社违约

发布于:2013-04-30 22:37来源:金坛阳光旅行社 作者:ujintan.net点击:

记者李向华

核心提示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旅游民事纠纷案件,郑州14名游客联名状告某旅行社违反合同,存在随意增加购物点、隐瞒住宿条件、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该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而就在此前不久,“史上最长国庆假期”刚刚过去,全国假日办10月7日晚发布的假日旅游信息通报显示,国内游客总量刷新历史纪录。据初步统计,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国纳入监测的119个直报景区点共接待游客3424.56万人次,同比增长20.96%;旅游收入17.65亿元,同比增长24.96%。

  一边是持续火热的旅游需求,一边是闹上法庭的旅游纠纷,面对仍然是最主要旅游方式的随团旅游,游客应当如何“预防”纠纷?纠纷产生后,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名游客:旅行社隐瞒真相属欺诈

  郑州市14名市民在今年3月20日与省内某旅行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旅行社)签订了一份赴台旅游合同,约定14人参加台湾环岛十日游,旅游费为每人3280元,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5日。

  “按照合同安排,这应当是一次轻松惬意的旅程,但在六天五夜的环岛游过程中,我们丝毫没有轻松惬意的休闲感,反倒像一群起早贪黑的饕餮购物者。”游客陈先生说,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他们的行程中只安排了第四天品尝阿里山高山茶、第五天参观钻石中心、第六天参观大理石工厂和第七天参观珊瑚博物馆4处,但旅行社后来擅自增加了老村长灵芝店、免税店、文森保罗公司、御珍果、桧木博物馆等5处购物场所。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第三款约定,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按旅游总费用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14人计2.2万余元。

  此外,14名原告还称被告隐瞒真相,虚假承诺住宿标准,实属欺诈。他们认为双方在合同上约定的住宿为四花级酒店双人一房,被告声称四花级相当于三星。而原告入台后发现住宿标准有问题,所住的5家酒店均无任何“星”或“花”的标志。后来,他们通过台湾交通部观光局网站查询,发现所住的5家酒店均不是三星级酒店,只是一般酒店。

  14名原告认为,在签订合同时,被告利用他们不了解台湾酒店管理模式的弱势,用早已摒弃的花级模式来欺骗原告,完全符合欺诈行为的表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被告应当双倍退还住宿费用,计1.4万元。

  同时,14名原告认为被告擅自改变行程而导致旅游质量下降。被告在未征求旅客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把第五天的3个游览活动提前至第四天,使得当天18时20分到达西子湾时天色已晚,无法欣赏美景。而第六天的野柳风景区本来游览时间为一个半小时,结果导游只安排了一个小时,并将第二天的“宁夏夜市”项目安排了进去。重点城市台北旅游时间由约定的两晚一白天变为一晚一白天。由此,14名原告认为此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使得旅游质量下降,要求每人赔偿500元。

  旅行社:原定行程调整事出有因

  其实,在今年5月,对此次赴台旅游服务不满的14名游客曾联名向省旅游质量监督所就同样问题进行了投诉。

  7月,该旅行社在回复中,全面否定了14名游客的说法,称他们并不存在增加购物点。该旅行社称,游客提到的桧木博物馆并非购物点,而是收门票的景点,不能因为有附属的纪念品就认定为商店。而免税店、精品店和土产店也不属于一般的旅行社指定购物点,而属于一种增值服务。台湾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观光旅游团品质注意事项中要求,所安排购物点总数不得超过总行程夜数,但贩售茶叶、鹿茸、灵芝等高价产品之特产类购物商店及被核准的免税商店不在此限。因此,旅行社并不存在擅自增加购物点的行为。

  另外,台湾酒店的四花级表述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表述,一般而言花要略低于星,四花

  级基本上相当于内地的三星,四花级只是为了让旅客对即将住宿的酒店设施有个大概认识,并不具有大陆那种星级的强制官方认定。台湾虽然有星级评定的工作,但80%以上的酒店未参加评定,客人没有在评定酒店中找到他们所住的酒店非常正常,旅行社从未承诺安排的酒店都是星级酒店。

  至于行程问题,旅行社认为客人所提出的行程调整,是因为原定行程最后一晚的台北住宿调整到台中而出现的。正常情况下,住台北赶下午2时的台中返大陆船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但此团恰逢清明时节,旅游公司接到台湾紧急通报,清明时节台北大批市民将返乡祭祖扫墓,届时公路会出现拥堵,为了不因为堵车而耽误船班,金坛旅行社,将最后一晚调整到台中,并在台北加长101大楼自由活动时间以及在台中加游鹿港小镇作为补偿。

  业内人士:选择旅行社不要贪便宜

  目前,我国有旅行社数千家,如何才能选到优质的旅行社呢?

  河南省中国旅行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杜春凯提醒游客,选择旅行社“一分钱一分货”是硬道理,游客别因贪便宜而让旅游质量大打折扣。部分旅行社正是利用游客的省钱心理,表面压低报价,而背后通过强制购物、“转包”等方式,让游客钱没少花,罪没少受。

  杜春凯说,选择旅行社可要求其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切不可到所谓“代办点”报名,特别是出境游,要选择有经营出境资质业务的旅行社,并尽可能详细了解旅游价格

  所含项目及标准,对自费项目慎重选择。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则需要注意合同中的线路、行程、景点、交通、食宿、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要对“模糊概念”提高警惕,如“远观”某某景点,酒店条件“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模棱两可的表述。

  同时,要注意购物陷阱,不要因“乡情”、“从众心理”盲目购物,如需购买特产、纪念品,可提前上网了解价格,购买时则应选择正规销售场所,并索要发票,特别是贵重商品,更应要求商家提供购物凭证及相应证书。

  办案法官:发生纠纷要合法合理解决

  据调查,随团旅游常见的旅游纠纷主要有3种。一种是“霸王条款”,即一些旅行社或景点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一种是“偷涨团费”,即一些旅行社在出游时为老人、小孩等“特殊游客”增加所谓“特护费”,或是在旅行过程中擅自更改行程,增加收费项目;一种是“转包团”,即一些旅行社为节省成本,将本社旅客转包给同目的地的其他旅行社,从中赚取利润差价,使游客遇到纠纷,维权无门。

  那么,游客外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在旅游途中和旅游结束后又有哪些解决旅游纠纷的有效途径?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今臣提醒游客,遭遇纠纷,游客可以通过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分隔线----------------------------
除非注明,金坛中北国际旅行社文章均为原创,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本文地址。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ujintan.net/info/11208.html

------分隔线----------------------------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