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行社表示——
不再打价格战,专心练“内功”
南报网讯 (记者 李子俊)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加大了整治力度。对此,我市业界普遍认为,这有助于旅行社跳出低价竞争的怪圈,转而下功夫提升旅游产品质量。
明令禁止“零负团费”有利于规范市场
草案中,首次对“零负团费”的概念提出了明确界定,明令禁止这种行为。指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旅游者。旅行社组织、接待团队旅游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零负团费’是近年来旅游市场上的一大顽疾,金坛旅游,因为团费低于成本价,必然要通过后期让游客购物来弥补利润,导游因‘诱购’、‘逼购’而与游客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的纠纷,屡见不鲜。”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唐勇说,但现行的法规和规章中,都没有明确提出‘零负团费’的概念,这次写入草案,赋予了旅游行政执法部门更完善、强大的执法权,更有利于规范市场。
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草案中指出,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或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场所购物、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我市业内人士指出,按现行的《旅行社条例》中规定,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相比之下,旅游法草案中对初犯就停业整顿的处罚更加严厉,同时对何种情况吊销许可证也有了更加明确而严格的界定。
旅行社不打价格战转练“内功”
对于旅游法即将出台的消息最关注的莫过于各家旅行社了。“市场的‘水’更清了,大家都会专心致志地做产品,提升服务质量,而不是把心思用在价格战上。”江苏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汪玉辉说,之前“零负团费”屡禁不绝,几乎成了一些不正规小旅行社、甚至是无资质的“黑社”低价揽客的法宝,导致整个市场被搅浑了,陷入恶性竞争的怪圈。
而旅游法草案此次“严打”零负团费,势必会改变当前旅游市场的产品结构,“我们准备和供应商沟通,让他们多开发一些有品质的旅游产品,而不是那种低价、平价产品。”我是一家知名旅行社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