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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夫妻欧洲之旅毁于护照照片 状告旅行社

发布于:2013-04-23 03:00来源:金坛阳光旅行社 作者:ujintan.net点击:

东方网11月11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一对年逾古稀的老伴为庆祝结婚纪念而计划了一趟欧洲10日游,可这趟浪漫之旅却一波三折。近日,金坛旅游,徐汇法院一审判决某旅行社向这对老夫妻赔偿违约金、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等共计4569元。

今年4月初,陈老先生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准备带上老伴冯女士一起赴法、瑞、意、德四国旅游。5月5日晚,在浦东机场集合时,冯女士拿到旅行社统一办理的护照时却发现上面贴着别人的照片。

眼看老伴的行程泡汤,陈老先生向导游表示不愿一人出发,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如果临时取消行程,将承担高于30%的损失。左右为难的陈老先生只得随团出发。

原本就心情不佳,10天行程中出现的一些状况又频频给陈老先生心里添堵。在法国卢浮宫参观的过程中,老先生和团队走散,最后还是在另一个上海旅游团的帮助下才得以归队。另外,老先生认为行程中的住宿标准及餐费等问题都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情况。

夫妇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按每人12000元团费标准赔偿,同时主张2000元精神损失费以及因汇率下跌造成的损失等。

法院审理认为,因旅行社的过错导致冯女士无法成行,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冯女士违约金1200元及其他费用369元;被告提供的巴黎、瑞士住宿未达到标准,威尼斯餐费未退足,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降低旅游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对旅游者的损失予以双倍赔偿。法院酌定原告陈老先生的损失为500元,旅行社应双倍赔偿原告1000元。原告陈老先生已年逾古稀,与妻子结伴欧洲之旅,本为结婚纪念之庆祝,由于旅行社过错导致妻子未能成行,原告孤身一人赴欧旅行,其心理所受打击可想而知,因此原告主张精神损失费2000元予以支持。

作者:杨天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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